日本海关总部为“日本海关及关税局”,隶属于财政部。海关法(CUSTOMS LAW)、海关关税法(CUSTOMS TARIFF LAW)及临时关税法(TEMPORARY TARIFF LAW)是日本海关关税政策与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条文。日本海关及关税局设1名局长,两名副局长。下设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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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(1) 03-12 12:21 来自版块 - 境外通关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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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务发布胖剑一、进出口申报及流程 根据日本《海关法》规定,一般情况下,应将进出口货物运入保税区域(注1)后,再向海关申报。海关接到进口申报后,进行单证审查和必要的货物查验,有税货物原则上待企业缴纳关税等税金后,海关予以放行,企业方能提货。(通关流程请见附件7、附件1、附件5)但也存在例...(03-12 12: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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